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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,让犯人生不如死,慢慢折磨死去?
专注历史的中国小贱,与你分享。
废话不多说,直接进入正题,前方高能!
虎豹嬉春
将罪犯扒光以后,和老鼠、猫一起装进麻布袋中,然后再往里面丢入鞭炮,扎紧口袋。
袋中的老鼠还有猫受到惊吓,会疯狂的撕咬罪犯的身体。大多数情况下犯人不会死亡,只会被咬得血肉模糊,然后再将犯人拎出来,往伤口上抹盐或者直接倒一盆盐水。
这种刑法大多数都是针对女性罪犯,因此才得名:虎豹嬉春
幽闭
最早见于《尚书·名刑》,这种刑法也是针对女性,始于秦汉时期。行刑的时候,用特制的大木槌使劲敲打女子腹部,直到活生生把子.gong敲下来为止。
封阴
顾名思义,这种刑法是针对不守妇道的女子。将丝线沁透猪血,在阳光下暴晒干以后,用此丝线将女子的那里严密缝合起来。
鼠刑
这是古代罗马的一种残酷刑法。
将犯人扒光上衣,然后把老鼠丢进铁桶内,将此铁筒扣在犯人的肚子上。之后对铁桶尾部进行加热,桶内温度升高,老鼠出于求生本能,就会在犯人的肚子上打洞,那画面自行脑补吧。
铁梳子
此刑法的发明者是朱元璋。
在行刑之前,先把犯人扒光,放到特制的铁床之上。然后用开水,往犯人的身上,从头到脚来回淋,直到把犯人的皮肉烫得发红发软。但是,此时人却还不会死。
随后,就用一把铁制的梳子,从犯人的脚部、手部等不致命的地方,开始一遍一遍的刷,就像刮土豆丝那样,直到犯人咽气。
蚊刑
这种刑法始于管仲,初始是用来惩罚贪官污吏。
这个刑法很好理解了,将犯人扒光上衣,或是上下全部扒光。然后将犯人绑至于野外,蚊子较多的地方,如果是“花脚蚊子”则为上佳。
一到晚上,黑压压的蚊子就会覆盖全身。如果中途有人来驱赶蚊子,基本上会要了犯人的命。
因为吸饱血的蚊子会趴在人的身体上,只有少部分会掉落下来或是飞走。此时若驱赶蚊子,就会有新的蚊子接踵而至,那么早就奄奄一息的人,也许就会因此而亡,吸饱血的蚊子反而是一层护身甲了。
水银剥皮
这是剥皮的升级版,我个人觉得这个应该是杜撰,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。
传闻是由朱元璋发明的(老朱的爱好可真不一般),将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,然后在头顶用刀割一个十字,像香菇那样。轻轻的把头皮拉开之后,往里面悄悄地倒入水银。因为水银的密度大,下沉的过程中,会逐渐把人的肌肉和皮肤分离开来。
这个过程很痛苦,埋在土里的犯人会受不了这种痛苦, 一直不停挣扎扭动。最后,就会不小心“哧溜”一声,光溜溜的从皮肤里跳出来。
分享完毕,就我个人而言,上面这些刑法,蚊刑是我最无法接受的!你能接受哪种刑法?
但凡是酷刑,基本上都是比较残忍的,都能让犯人生不如死,饱受各种各样的折磨。古今中外的酷刑琳琅满目,大多以折磨犯人的肉体为主,主要就是带给犯人以肉体上的疼痛,另外也有不少酷刑带有羞辱意味。
先来聊聊我国历史上的酷刑吧。
我国历史上的酷刑非常多,最为有名的非凌迟莫属,所谓凌迟,就是刽子手用小刀,一刀一刀从犯人的身体上割下肉来,期间犯人神智清醒,能清楚地看到自己身上的肉被刽子手一刀刀割下,其残忍程度可想而知。
和凌迟类似的是腰斩,所谓腰斩,指的是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犯人砍为两截,因为人的器官主要集中在上半身,因而受腰斩的犯人不会立即死去,往往在被腰斩后的一两个小时内才会死去。在此期间,神智清醒的犯人能看到自己只有半截身体,并且腰部还传来阵阵剧烈的痛感,所以腰斩同样很残忍。
再比如灌铅或者灌锡。简单来说,就是将融化了的铅或锡从犯人的嘴部倒入,铅的熔点为327摄氏度,锡的熔点是232摄氏度,不管是铅还是锡,都能让犯人在痛苦中死去。
还有就是明代东厂常见的梳洗,先用滚烫的开水倒在犯人身上,接着再使用铁梳子在犯人身体被开水浇盖的部位来回梳洗。
另外有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犯人的骑木驴。这种酷刑专门用于惩治犯了通奸罪的女性,受刑前先褪去女犯全身的衣物,然后由衙役将其捆绑妥当后,将其双腿分开,对准木驴背上的粗木棍放下去,再用将女犯的双腿捆绑在木驴的两侧,以防止其因受痛而挣扎。
中国古代的酷刑称得上是琳琅满目,上面只是其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。欧洲等地区的酷刑同样很残忍,能让人慢慢受折磨而死。
例如:鼠刑。
鼠刑,也叫老鼠刺激。具体的操作为:
先将受刑者捆绑在特制的长椅上,使其动弹不得,施刑者将十几只饥饿的老鼠放在一个倒扣的铁皮桶中,用束带固定好,保证铁皮桶和受刑者的肚皮间没有任何的空隙。
接着,施刑者会在铁皮桶顶部倒上一些烧红的木炭,此时饥饿且受巨热刺激的老鼠,就会四处逃窜,因为无法逃出铁皮桶,老鼠就只能啃咬犯人的腹部或肚子,最后会钻进受刑者的身体,咬开受刑者的肠道和胃部,不断尝试在犯人身上寻找逃生通道。
还有一种是笑刑。
笑刑没有并不血腥,但同样会让犯人饱受折磨而死。行刑前,先在犯人的脚心或者其他敏感部位涂上糖水、盐水、蜂蜜等,然后牵来一头山羊舔舐。山羊粗糙的舌头往往会让犯人忍不住大笑,一开始受刑者可能有些享受,至多半个小时就开始呼吸不畅,最后窒息而死,也算是一种极为残忍的酷刑。
犹大的摇篮
话说欧洲佬虽然在中世纪黑的一塌糊涂,但并没有影响他们在酷刑方面的脑洞,相对于华夏主动实施的操作,这帮孙子的脑洞更具黑色幽默。当然,缺乏含蓄思维的他们也更直奔下三路,比如犹大的摇篮。
这种酷刑一般只有宗教审判机构才会使用,道具非常简单,又不挑地点,欧洲佬简直爱死它了。它首先需要一个金字塔型的木锥或铁锥,再有几根绳子就可以搞定一切,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不是拷问刑具,是死刑刑具。
以欧洲佬对菊花的热爱,那个锥状物的用途一点都不难猜,但如果直接来个一步到胃或者口腔突击显然就变成了大号穿刺之刑,既没创意也毫不幽默。真正重要的道具是那几根绳子,它会让整个酷刑的格调提高很多。
通常行刑人会把犯人手脚分别用绳子绑住平挂在墙角,面朝天背朝地,然后把锥状物谨慎的安放在犯人PP下面。绳子的长度一般正好锥状物贯穿犯人的PP,剩下的事情就看犯人的体力和心理素质啦,你只要紧紧绷住绳子锥状物就不会菊花残满地伤,问题是你能绷住多久?
小命就掌握在你自己手里,你想啥时候死就啥时候死,想开点的直接松手菊花变成向日葵,大约哀嚎几小时就完事;想不开的折腾一星期都行,只要你体力好,没有什么不可能。一般造型是这样的:
腐烂之船
鉴于这个刑罚实在太恶心,我决定简单点说。这是一种古波斯帝国的刑罚,原文是Scaphism,可以直接翻译成船,但在古希腊语发音里意思是“挖空的东西”,你可以理解成是独木舟。
这种刑罚非常非常的缺德,发明那个孙子该下108层地狱的。大概的方式就是把一个人固定在小船里,头和手脚都露在外面。然后找另一个同样规格的船扣在第一条船上,这个人的躯干就被封闭在船里了。大体上是这个样子:
之后就是最缺德的部分了,这个人会被每天灌大量牛奶和蜂蜜混合的饮料,保持他不会死去。还在他的脸上和裸露在外面的四肢上涂满这些玩意儿,放在阳光下暴晒,结果当然是招来一大堆苍蝇、蜜蜂啥的。
蜜蜂蜇他,苍蝇在他身上产卵,蜂蜜又滑肠子,这家伙只能一动不动的排便便,大约三天后就会变成又臭又痒又疼的地狱,偏偏还死不了。十天左右苍蝇卵孵化,蛆虫就在他的嘴巴、鼻孔、PP里爬来爬去。一般持续到半个月以上这倒霉的家伙才能在腐烂中心满意足的解脱,堪称千古第一酷刑,凌迟什么的跟它比起来完全是小儿科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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